实施科技强检、打造智慧检务
“实干兴邦、空谈误国”。近年来,检察机关坚持科技强检战略,推动检察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。智慧检务
“科技兴则民族兴,科技强则国家强”,信息科技已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引擎。党的十九大报告59次提到“创新”,17次提到“科技”,4次提到“信息化”,网络强国、科技强国的理念已深入人心。司法科技是现代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“要遵循司法规律,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,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”,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科技在司法机关的应用提出了要求、指明了方向。“实施科技强检、打造智慧检务”,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,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。
智慧检务是电子检务的延续和提升,不仅仅是检察科技工作的重要变革,更是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,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;不仅仅是检察业务工作方式的全新革命,更是信息时代检察监督现代化的一场思维革命。2018年,张军检察长提出“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科学化、智能化、人性化”,对“智慧检务”进行了全面和深刻的诠释。“科学化”,就是要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,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符合国家智能化、信息化建设的要求,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和检察机关办案规律,并最终体现在办案质量效率提高、办案能力提升上;“智能化”就是要把自然科学形式逻辑和社会科学辩证逻辑结合起来,把需求、经验与软件程序设计深度融合起来,在科技应用中融入政治智慧、法律智慧;“人性化”就是要寓监督于服务,落实服务理念,打造开放、共赢、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。智慧检务
“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”,智慧检务建设不是一夕之功。当前,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新需求,智慧检务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。一是科学化不够。民事检察、行政检察信息化较为薄弱。软硬件建设发展不均衡,无法支撑信息化长远发展。二是智能化不强。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5G等新技术应用实践不够,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不深入,无法有效支撑法律监督。三是人性化不足。系统开放性不够,建设与应用未形成良性循环,迭代升级慢。在新时代深化智慧检务建设,必须坚定理念、聚焦问题、对症下药。《论语》有云:“志于道,据于德,依于仁,游于艺。”“志于道”就是坚持正确方向,把以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好的办案效果作为最终评价标准,把智慧检务放在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大局中通盘考虑,推动解决科学化问题。“游于艺”就是精通技能才艺,努力打破部门间、系统间的信息壁垒,强化业务协同应用,加强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转化,推动解决智能化问题。“据于德,依于仁”就是保持人文情怀,立足实用管用,紧紧围绕检察办案的实际需求做工作,围绕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做工作,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服务,推动解决人性化问题。
“行稳致远,进而有为”。当前,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,科技革命已成为国家繁荣强大的支柱力量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”,进一步指明了科技创新的现实意义。对于检察机关来说,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,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,科技强检必须一以贯之。当前,即将进入“十四五”时期,智慧检务建设处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,正在进一步加强规划、稳步实施。展望未来,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,在“四大检察”的全新布局下,智慧检务必将进一步发挥潜能,开启新的篇章。智慧检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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